• 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 全国诚信建设示范单位
  • 大庆市群众满意医院

医院公告

PEOPLE’S HOSPITAL

大庆市人民医院2024年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招生简章

一、培训基地简介

大庆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妇幼保健、康复和社区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大庆市妇幼保健院设在其中),是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临床医学院。医院现有两个院区,编制床位1700张。年门急诊总诊疗近140万人次,年手术患者万余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5.6万余人。医院以“崇德尽术、践信仰和”为院训,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等殊荣。

 

大庆市人民医院是国家卫健委首批认定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全科、外科、内科、神经内科、眼科、口腔全科、麻醉科、放射科及超声医学科9个专业基地。截至2023年底累计结业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学员328名,其中先后择优招录125名留院工作,占比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结业学员38.1%。

医院住培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基地现有符合资质的住培教师共计268人,住培师资队伍动态稳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充分保证我院住培教学工作平稳实施。

医院教学设备设施完善。拥有总占地面积5510平方米的住培教学基地,内设专用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学员宿舍、教室等。其中教学用房32间,配备实训教学仪器设备525台件,固定教学总资产约853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5万余册;购置中国知网、万方医学文献期刊数据库,共有专业电子期刊1900多种,共计1100万册,纸质专业期刊112种,共计2万余册;并配有电子文献检索系统。

医院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坚决执行住培“一把手”负责制,独立设置住培职能管理部门毕业后教育科,强化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及轮转科室的三级组织体系管理。医院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并设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全科门诊和全科基层实践基地。各专业基地严格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分层递进的培训计划,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招收对象及考试考核

招收及考试考核的要求和流程参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充招收工作的通知》,全省执行统一考试考核安排,复试具体考核安排由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三、招收计划

非紧缺专业

专业基地

招收名额

外科

1

神经内科

2

超声医学科

3

合计

6

四、待遇保障

1.生活补助:

(1)基本生活补助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基本生活补助3634.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441.63元/月);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基本生活补助1666.67元/月。(详见下表)

培训对象类型

基本生活补助

(元/月)

社会保险

个人缴纳(元/月)

社会保险

医院代缴

(元/月)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

3634.00

441.63

1053.93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

1666.67

/

/

硕士研究生学历入培学员每月由医院另行投入资金增加生活补助200元/月,博士研究生学历入培学员每月由医院另行投入资金增加生活补助500元/月。紧缺专业的住培学员每年由省级配套资金额外增加生活补助5000元,按月发放。

(2)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在完成第一年培训后,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在我院完成注册,经院内年度考核达到我院住培学员生活补助分层次发放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后,在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上,由医院另行投入资金予以生活补助额外增加1095元/月。

(3)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入培后即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由培训基地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中单位缴纳部分由我院自筹资金另行出资代缴。

(4)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入培后,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学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其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参照原单位标准)、住房公积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由委派单位承担;培训对象需提供原单位工资证明,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

(5)顺延培训期间和非首次入培学员不予发放相应补助。

2.绩效待遇:学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完成执业注册,经培训基地考核能够独立值班顶岗,其夜班费、绩效工资由相应科室按照本院住院医师标准结合实际工作量发放。

3.餐饮待遇:在本院职工食堂就餐者享受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的16元/人/天的伙食补贴。

4.住宿保障:为家庭住址在医院通勤车覆盖区域以外的学员提供免费住宿。独立的住培学员宿舍为五人间,房间内均配有空调设备。公寓楼内配有开水房、洗衣房、晾衣间、自习室等,方便学员生活和学习。住培学员在协同单位进行轮转时由我基地协同单位免费提供住宿。

5.特殊待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在我院顺利完成培训,过程考核优秀且首次住培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根据医院用人需要于结业当年留院工作的,由医院财政资金予以5万元补贴。医院每年按照招聘计划优先在本基地的应届住培结业员中择优录用留院工作。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国家、省有关“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要求,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其他待遇:院内图书馆免费向住培学员开放;大学生活中心的室内健身房、篮球场、羽毛球场和乒乓球室等体育设施及场地免费向住培学员开放。

五、考试录取

1.招收考试

招收考试全省统一进行,在省卫生健康委统筹领导下,由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指导各培训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形式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为理论综合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复试包括临床实践能力考试及面试,最终录取成绩为初试和复试总分之和,初试占70%,复试占30%。

2.第一志愿填报及录取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平台填报第一志愿,根据报考人员初试及复试成绩总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第一批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卫健委审核通过后公布。

3.第二志愿填报及录取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平台,填报第二批次报考志愿。培训基地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及录取,录取原则、程序及要求与第一批次录取一致。

4.调剂录取

培训基地在第一、二批次录取时可根据各专业报名及录取情况申请基地内调剂;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统一调剂两批次录取后仍剩余的招收计划,统一调剂服从分配的未录取考生。

5.录取结果

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省卫健委科教处进行审核确认,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平台公布。

六、日程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线报名:2024年7月1日-7月7日

资格初审:2024年7月3日-7月10日

资格复审:2024年7月3日-7月11日

2.考核、录取、调剂

打印准考证:2024年7月13日-7月15日

系统测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9:00-16:00

第一志愿初试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10:00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17日(具体时间后续发布)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2024年7月17日-7月18日

第二志愿报考时间:2024年7月20日-7月21日

第二志愿复试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24日(具体时间后续发布)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25日

省卫生健康委调剂录取时间:2024年7月28日-7月29日

最终录取结果公布:2024年8月2日

录取结果查询:各批次及最终录取结果均可登录黑龙江省毕业后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查询。

培训协议签订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8日

3.入培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31日(不少于2周);进入轮转时间:2024年9月1日。

七、相关要求

1.报名考生随时关注黑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hlj.byhjy.cn/),及时了解最新招考信息。

2.扫描以下QQ二维码加入我院2024年住培补充招收QQ群,群内将实时发布我院各类有关招考工作最新信息。

群号643473265

大庆市人民医院2024年住培补充招收QQ群二维码

3.所有报考人员加入我院补充招收QQ群后须将群昵称修改为真实姓名、报考专业及联系电话,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无法联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及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文件报考要求,保证报考全部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自觉遵守招收考试纪律。住培学员入培前签订学员入培承诺书,对在报考资格中弄虚作假、招收考试中违纪者,经核实后将取消其本年度招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全省通报并计入考生考核诚信黑名单。

5.在培训过程中,关于住培学员的招收录取 、过程管理、考试考核以及奖惩措施,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大庆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2023版)》及《大庆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办法(2023版)》的有关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大庆市人民医院毕业后教育科

联系人:朱老师  王老师  孙老师

电话:  0459-6612693   0459-6612805  

邮箱:  dq6612805@163.com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建设路341号大庆市人民医院(北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402、403室毕业后教育科


返回列表
Copyright © 202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大庆市人民医院. | 地址: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13号 | 健康热线:0459-6612000
黑ICP备11001092号-2 黑ICP备11001092号-3 黑ICP备11001092-4 黑公网安备23060302000214号